津农广〔2005〕4号
各分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和全国农业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推动农业科技入户,按照农业部《关于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开办中专后继续教育农业推广专业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05年招生与教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工作
(一)专业设置:2005级中专后继续教育开设农业推广、农村经济管理和畜牧兽医三个专业。
(二)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积极拓展招生渠道,切实做好招生录取工作。要根据当地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继续完善和落实中专后继续教育政策。在招生前就要确保农业、人事等行政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有明确的支持政策,确保学员毕业后的使用、待遇政策能够得到落实。在招生宣传工作中要根据中专后继续教育的性质和定位,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人发[1999]23号文件及各级已出台的政策文件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向学员和社会宣传;在录取工作中,要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完善手续、健全档案。
(三)截至日期:市农广校新生注册截止日期:2005年9月25日。
(四)注意事项:
1. 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各分校要认真总结往年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早动手,及时结束,避免招生注册工作中存在的拖拉现象,确保按时开课。
2. 搞好教学的组织实施,教材、辅导刊和音像教学材料要足额配齐并按时到位,以保证教学的顺利开展。
3. 搞好中专后继续教育有关政策的宣传。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把中专后继续教育的性质、有关政策结合全市开展的“351”培训工程,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特别是要向组织部门、区县“351”办公室宣传,积极争取适合于村干部的中专后继续教育,在“红证”中与其他学历教育形式并存。农广校要为培养农村各类人才做出积极贡献。
4. 严格入学条件和招生手续,对不具备条件的学员,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二、教学管理
要继续加强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各专业教学的组织实施、教材和教学辅导资料配备、考试考核和毕业证书的颁发、费用等具体要求和规定,按照中央校《关于做好中专后继续教育2000级农业推广专业和农村经济管理专业招生与教学工作的通知》(农播教[2000]31号文)要求办理。2005级各专业课程安排与学时分配表和考试考核安排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
具体要求:
(一)提高教学质量,规范办学。各分校在办学过程中,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教学实施计划,上报市校备案,并依据教学实施计划展开教学,规范管理,全面落实教学环节,保证声像教学的实施,严格考试考核,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确保人才培养规格,使学员通过学习能够有收获,掌握一技之长。同时,做好学科的教师配备工作,完善教师队伍结构,做到每一门课程都配有相应的教师,使课程教学能得到足够的师资保障。
(二)抓好教学班建设:今年中专后继续实行教学班登记表制度(见附件3),各分校要依据实际情况做好教学班登记。
(三)师资队伍建设:分校要积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每学期教师聘用情况建立教师队伍情况档案,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