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农广〔20073

 

各区县分校:

为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扩大农民教育培训教师队伍,提高兼职教师素质,规范管理兼职教师队伍,中央农广校制定了《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印发了通知(农播体〔200712号),就贯彻落实《办法》提出了具体要求(详见中央校网站:http://www.ngx.net.cn《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就我市贯彻落实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分校要高度重视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办法》,严格按照兼职教师的基本要求、主要职责、聘任条件、享有权益和聘任、考核与解聘要求做好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教学培训质量。

2、各分校作为兼职教师聘任单位,要结合本地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按照条件聘任兼职教师,其聘任、发证、考核和解聘等管理工作由各分校负责。

3、各分校要认真填写《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兼职教师登记表》(见中央校通知附件1)。聘书编号由各分校确定,按照《教师聘书编号规则》(见中央校通知附件2)为10位数字,前两位数字为市校代码02;第三、四位数字填00;第五、六位数字为各分校代码,具体编号为:蓟县01、宝坻02、武清03、宁河04、静海05、东丽06、津南07、西青08、北辰09、塘沽10、汉沽11、大港12;第七至十位为各分校教师聘书编号。如蓟县分校第1号聘书编号为0200010001

4、各分校要做好兼职教师的汇总和聘书发放工作。填写各分校兼职教师登记汇总表(见中央校通知附件3),于200765前报市校教务科。由市校统一汇总后报中央校领取《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师聘书》,并按各分校上报数量发放,由各分校填写《教师聘书》,盖章后发给兼职教师。

  各分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当前,正值绿证培训的关键时期,要在百忙中明确专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做好这项工作,同时要及时总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各分校要按《办法》要求每年11月底前对聘任和解聘的兼职教师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市校备案,同时由市校上报中央校备案。

 

 附件:
     附件:中央校《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