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分校:
近年来,各分校结合本地实际,用好“351”农村劳动力培训政策,在农广校学员和社会人员中,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为规范培训鉴定工作,中央校日前召开了全国农广校系统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座谈会暨考评员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了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并学习了《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实务教程》一书。结合本市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市校(农业特有工种鉴定站--024)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就有关程序作如下规定:
一、发布培训鉴定公告。各分校在每次向市校申报鉴定前,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向社会发布培训鉴定公告或通知。内容包括:培训鉴定职业(工种)的名称、等级;鉴定对象的申报条件;报名培训内容及拟鉴定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二、组织报名。各分校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的申报条件,对申请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本人填写《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一份(见表1)。
三、开展培训。对未达到中专及以上相关专业的人员,要进行相关职业的培训,按照申报鉴定工种,聘请相关专业教师,确定培训教材、时间、地点,并同时将培训情况报市校备案。
四、提出鉴定申请。拟鉴定前15日向市校提出鉴定申请,上报《区(县)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份(见表2)。内容包括:本次鉴定的工种、等级;预计鉴定人数(原则上每次鉴定人数不超过100人);考生来源;鉴定时间、地点;考场准备;考务人员和拟聘考评人员的安排等。同时上报《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小二寸1张)。市校对申请鉴定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并根据申报鉴定工种向中央校提取试卷。
五、做好考前准备。
1、成立考评小组。各分校在考核鉴定前成立考评小组。小组至少有3人组成,组长由各分校校长担任,其他人员为具有本职业资格的考评员。
2、时间考场安排。各分校与市校协商安排考核时间。按要求安排符合考核鉴定条件的场地及考核鉴定必需的物品。
六、严格考核鉴定。鉴定采取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考试为闭卷考试(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免试);操作技能考试一般采用现场考核、典型作业项目或模拟操作考试,并辅以口试答辩等方式进行。考评员配带证卡上岗负责当次鉴定考评。市校派专职人员组织鉴定。
鉴定结束后,考评小组应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现场记录等工作,并封存试卷,报市校阅评。
七、鉴定总结发证。每次鉴定后各分校要认真总结,并把鉴定情况报市校。市校阅卷后,按规定将考核合格人员及时上报中央校,申领职业资格证书。
二 ○ ○ 七 年 六 月 二 十七 日